
二零零一年,叶昌保以洪林村法人代表将原洪湖市棉纺厂十三万锭国营企业全部买下,他配合副市长龙凤英将该厂法轮功学员全部买断、下岗,并将法轮功学员翁祖国抓进劳教所迫害二年。
二零零三年二月,叶昌保变换嘴脸,将翁祖国、张京琼(夫妇)留在厂外,帮兴洪棉纺厂做毛刷,实则是为了方便监控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二零零三年三月七日到二零一零年五月,叶昌保始终将他们的毛刷压价在一九九四年的水准,使翁祖国、张京琼(夫妇)经济损失高达二十万。在这八年里,他们捏计划,拖货款,赚钱的给外面做,不赚钱的让翁祖国、张京琼(夫妇)做。交货时还要百般刁难。拿货款时签字东躲西藏故意互相推诿拖时间造成法轮功学员严重的精神迫害与经济迫害,生活都难以维持。
这八年期间,在厂工作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都是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九点、十点。没有星期日,更没有节假日休息。到月底交货有时从早上八点一直交到下午六点才肯入库收货。在大太阳下暴晒七、八个小时。直到二零一一年五月,几名法轮功学员只好改行为生。
因为翁祖国夫妇不再给他们扎毛刷,叶昌保勾结洪湖市国安和公安局恶警左世宏、李家荣、谢先辉,抓捕法轮功学员翁祖国,并将他的右脚迫害成骨折,还批一年劳教。
二零一三年四月,叶昌保又指使新提派出所恶警抢走在大门口播放大法真相的影碟机,还派国安特务时不时地盯着几名法轮功学员炸鱼摊位监视、干扰、恐吓,甚至安排本村闲杂人员将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向他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