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辉任职后,急于捞取名利,仅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就将至少七名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送进监狱。据不完全了解,在郭志辉任法院院长至今,东港市先后有周公请、孙桂清、孙桂玲、滕秀玲、郭运兰、祝延波、谭薄白等至少七名法轮功学员和法轮功学员没修炼的亲属孙小四、孙小五,合计九人诬判入狱。滕秀玲和郭运兰均在身体高危状态下,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在院长郭志辉、副院长辛吉辉的指挥下,东港法院办案人李新田和韩贵元以颠倒黑白的鬼话和强加的罪名,给大法弟子滕秀玲非法判三年六个月,不开庭,不通知家属,也不给家属判决书,秘密下判决。
辽宁省丹东市政法委、“610”,操纵丹东市国保大队、丹东市公安局合作区分局、东港市公安局及下属派出所等多个相关部门,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至十九日凌晨,绑架东港市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其中十四人被构陷,东港市检察院非法起诉他们的案子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送到东港市法院,东港市法院不依法办案,而是所有关于此案的事情全部请示政法委,提前立“规矩”阻扰律师和家属的辩护,并威胁辩护人如果不按所谓的“规矩”辩护,就赶出法庭甚至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