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30
编号:
E000080913
中文姓名:
张士华
姓名拼音:
Zhang Shi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队长
工作单位名称:
蓝田镇肖湾村社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江阳区蓝田镇肖湾村社生产队长、四川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上坝村生产队队长。

生产队长张世华,长期安排本生产队村民监视本生产队的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地非法监视、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已成为常态。张世华安排来监视法轮功学员的村民,都是与他有裙带关系的,是要得钱的。这钱不是他自己腰包里的,是属于生产队全体人员的公款。村民们说,得这个“皅皅钱”(即不费体力的轻巧钱)要靠关系。吃了这个整人的“皅皅钱”,不得好。

村长王开华和生产队队长张世华是亲家。兩人联手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常有的事。一天,村长王开华与生产队队长张世华,未经允许,悄无声息的闯入法轮功学员刘克琼的家。刘正在厨房,他们二人不由分说,拉拉扯扯的要强行拍照。刘克琼说:你们都是男子,请自重点。他们立即找来两个不明身份的女子(可能是等候在一边的社区、街道办人员),她们一人抓着刘克琼的一只胳膊,让王开华、张世华拍照。刘克琼抵制他们的违法行为,但双臂被擒着,不能动弹,便弯下腰,把头使劲低下,把脸藏起来,拒绝拍照。王、张二人便拿着相机,从刘的胯下伸过去,对着刘的脸拍照。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村长王开华、生产队长张世华,伙同妇女主任韩某某,带领派出所所长、警察,某小区保安,及不明身份的政府人员,七、八个人一大帮,闯到法轮功学员刘克琼家,将其楼上、楼下的门锁撬烂,入室一楼,非法抄家,洗劫一番,抢走了法轮功学员刘克琼的大法书籍及私人物品;然后闯入二楼,绑架了一个人在家的刘克琼。

王开华、张世华二村官积极配合中共这些不法人员迫害本村村民,积极配合这些不法人员将自己管辖的村民劫持到数百里外的古蔺大山密林深处的黄荆老林洗脑班,非法拘禁,洗脑迫害。

村民被劫走后,王开华、张世华二村官扬长而去,根本不管这个家里已经没人了,门锁都是烂了的。直到第二天,好心的村民才通知法轮功学员刘克琼的亲戚,把她楼上、楼下的铁门修复好,关门锁好。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古蔺法院将三名法轮功学员弄到泸州看守所异地开庭。为阻止法轮功学员前往声援、参加开庭,一清早,张世华就派村民在一位法轮功学员家对面邻居家蹲坑,喝着茶水,监视该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避开门外的监视,绕道去了看守所。村长王开华亲自驱车,带着几个人前去看守所堵截、抓人。那天,去看守所的人很多,因下着雨,大家打着伞,王开华一行没有找到该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泸州江阳区法院对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那天早上下着大雨,张世华布置的监视人员一早就蹲坑监视。这位法轮功学员戴着雨具上山干活,然后绕道到达法院。村长王开华亲自开车,携副村长谭兴明(后因贪污被撤职)及其他人员,到法院门口,将该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塞进车内,带离法院。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前,杨太英及李延均的辩护律师又接到奇怪的开庭通知书,说五月十六日开庭,开庭的地点是“泸州市中级法院第九审判庭”,但地址却不是在泸州市中院所在地,而是在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四社。泸州公检法机构采用了各种手段阻拦亲友、民众旁听对李延钧、杨太英的非法庭审。

江阳区蓝田镇肖湾村社的邪党村长王开华,生产队长张士华、及另外三个不知姓名的恶人,伙同蓝田派出所公安颜某某一行六、七人,于十五日晚上,即开庭的前一日,在法轮功学员刘女士家门外通夜把守,第二天也不准刘女士出门。十六日早上,一位川南矿区的某人来找刘女士,被监视人员扣住不放。直到通知此人所在单位来人才将其放出,交单位人员带走。

张世华还亲自监视法轮功学员,经常在自家楼顶的露台上,盯着那位时常从那里经过的法轮功学员,然后向派出所报告:某某某出去搞活动了。随即派出所人员便上门骚扰。这样的迫害不知发生多少次了。

一次,这位法轮功学员上街买门锁,张世华尾随其后。法轮功学员进了店铺,他就进茶馆,佯装喝茶。法轮功学员脱离了他的视线,他就赶快回到该法轮功学员家附近的邻居家守着,直守到法轮功学员回家。他的目的是要阻止法轮功学员发资料、贴标语,干扰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救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21/卖力迫害法轮功-村官遭恶报的事例-478229.html
阻挡旁听 四川泸州法院鬼鬼祟祟开庭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阻挡旁听-四川泸州法院鬼祟开庭-29291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