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前,杨太英及李延均的辩护律师又接到奇怪的开庭通知书,说五月十六日开庭,开庭的地点是“泸州市中级法院第九审判庭”,但地址却不是在泸州市中院所在地,而是在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四社。泸州公检法机构采用了各种手段阻拦亲友、民众旁听对李延钧、杨太英的非法庭审。
五月十六日上午十点钟左右,江阳区泰安镇杨院子村村长苏兰,与镇政府邪党官员葛亮驱车几十里路来到纳溪看守所,找到本村居民后,以帮助解决家庭问题为由连拉带拖将该村民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