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樊东超骗法轮功学员盖兰荣(女)一起到派出所后,直接将她绑架到长春市大广拘留所,盖兰荣绝食抗议迫害十三天后释放。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晚上八点多钟,街道的一个主任(有一只眼盲)与警察樊东超共三、四人敲盖兰荣家门二、三十分钟后离去。几天后,盖兰荣单位的保卫科科长李庆飞领着樊东超绑架盖兰荣到南关区曙光路派出所(原至善派出所),逼她写保证不成,之后转送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三月二十九日释放当天以“扰乱社会秩序”为藉口再次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