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曹芳被金昌市“六一零”恶警李新华和新华路派出所多名恶警再次非法抓捕。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处长)、李新华、周骏国,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严正武、李国玉等对曹芳轮番讯问逼供、恐吓、诱骗,两天一夜后曹芳被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近十个月,曹芳被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期间,牢头高云霞(五十七岁,诈骗犯,十五年徒刑)教唆监室犯人对曹芳百般的凌虐折磨,曹芳被迫害的体重只有八十多斤,经常一口一口的吐血,肚子陷进去一个深坑。
曹芳炼功,高云霞指使犯人王霞(十四五岁,杀人犯)、刘莉(二十岁出头,杀人犯)扯上床单呼扇呼扇的捣乱,不许曹芳坐在床铺上炼,把曹芳硬推到院子水泥地上,想让管教迫害曹芳。
高云霞挑唆犯人时时处处克扣、凌虐、折磨曹芳,曹芳每分每秒都在极度的痛苦中煎熬,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几乎吃不下饭,经常一口一口的吐血,体重只有八十多斤。
迫害法轮功十二年来,中共邪党一直都是在利用最邪恶最没有人性的人渣败类来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