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81008
中文姓名:
张祖超
姓名拼音:
Zhang Zuch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清河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180号,邮编223001
院长:卢正苏 13005239319 (多年来直接参与迫害)
副院长:江兴安 黄波 金琴 董坚
院长办电话:0517-83589004 83339004 80879104 83339008 83339010
刑庭与少年庭审判长:张祖超 18005236269 (多年来直接参与迫害)
刑庭庭长:林小军
少年庭副庭长:李博
办公室电话: 0517-83589133 80879133
审判员:左文洁 18005235580 (多年来直接参与迫害)办公室电话:0517-80879135
审判员:郭璇 陈锦兰
清河区法院执行局: 薛同忠 李磊 王松 电话0517-8087903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刑庭庭长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非法庭审时,在审判长张祖超核对了左康伟的身份后,丈夫王士新要求出于人道考虑去掉左康伟的手腕上的手铐,遭张祖超拒绝。

在王士新发表辩护意见时,多次遭到审判长张祖超打断,要求只能就事实部份进行辩护,故王士新未能将辩护词读完,但最主要的上述几点意见已表达清楚。公诉人对王士新的辩护哑口无言;法官忐忑不安,连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机会都不给,就匆匆宣布休庭,一边抱怨不该接法轮功案子,一边急速离去。

这次法庭的组成人员为:审判长张祖超,清河区法院刑庭庭长;审判员左文洁,女,约三十岁;陪审员,女,姓名不详,约六十岁;公诉人宦莉莉,女,不足四十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左康伟被非法庭审 丈夫出庭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2/江苏左康伟被非法庭审-丈夫出庭辩护-29378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