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非法庭审时,在审判长张祖超核对了左康伟的身份后,丈夫王士新要求出于人道考虑去掉左康伟的手腕上的手铐,遭张祖超拒绝。
在王士新发表辩护意见时,多次遭到审判长张祖超打断,要求只能就事实部份进行辩护,故王士新未能将辩护词读完,但最主要的上述几点意见已表达清楚。公诉人对王士新的辩护哑口无言;法官忐忑不安,连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机会都不给,就匆匆宣布休庭,一边抱怨不该接法轮功案子,一边急速离去。
这次法庭的组成人员为:审判长张祖超,清河区法院刑庭庭长;审判员左文洁,女,约三十岁;陪审员,女,姓名不详,约六十岁;公诉人宦莉莉,女,不足四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