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1057
中文姓名:
郝洪军
姓名拼音:
Hao Hong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0号 邮编:150090
区号:0454 邮编:156300
姓名 职务 办 宅 手机
白柏林 建三江检察院检察长 5808701 15204683456 18345473456
孙晓波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5808730 5802576 13329552880
刘爱因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5808730 5771555 13136979555
蒋玉英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主任 5808732 5794018 13089657018
张 宪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副主任 5808732 5784958 15326547779
楚风茹 建三江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5808768 13674540279
赵春堂 建三江检察院案馆中心主任 5808718 5710868 13845483456
李青松 建三江检察院案馆中心副主任 5808753 13836612181

副检察长
郝洪军,手机:13394577999
钱玉珉,办電:0451-55195807,手机:13845188880。

近照:
家庭住址:
郝洪军,手机:13394577999
迫害事实:
建三江管理局垦区检察院副检察院长。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被黑龙江省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大法弟子们和律师及家属等10多人来到建三江管理局垦区检察院,对青龙山洗脑班涉嫌非法拘禁进行控告,下午3点她们跟副检察院长郝洪军交涉,王成律师要求检察院必须限期明查洗脑班和公安的违法行径。

副检察长郝洪军开始挑拨家属和律师的关系,律师直接揭露出他这种做法的无理,并要求立即无条件放回仍被非法关押的当事人。

律师问副检察长郝洪军,你能代表检察长吗?他说能代表。律师说出了他根本代表不了的依据,后来郝洪军和控申科的人就走了。对律师的控告──开始说三个月后予以答复,后来又称要等农垦总局检察院批审,他们无权管此事。对青龙山洗脑班涉嫌「非法拘禁」一事,建三江检察院托辞渎职,律师们表示一定要追究到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控告青龙山洗脑班 刘让英等持续被骚扰(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1/控告青龙山洗脑班-刘让英等持续被骚扰(图)-304296p.html
请律师控告青龙山洗脑班 吴东升再遭绑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9/请律师控告青龙山洗脑班-吴东升再遭绑架-2940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