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81072
中文姓名:
李喜峰
姓名拼音:
Li Xif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卫东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三十分,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文霞、杨红非法庭审,正义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平顶山市、卫东区“610”、政法委、法院、派出所人员近期接到国内外大量讲真相的劝善电话,其中主审庭长李喜峰在接电话过程中态度蛮横、说脏话,但在开庭过程中收敛很多。上午十一时二十分左右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刘文霞、杨红遭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8/刘文霞、杨红遭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29404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