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早上才六点多,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610邪恶组织,伙同立交桥派出所警察及便衣共十多人以送邮包为名骗开家门,对姜千国一家三口实施抄家、绑架。整个抄家过程从上午七点多持续到十点多。
在翻抢过程中,警察将姜千国一家三口控制在一个房间不让动,在其它房间大肆搜刮,抢走的物品包括现金、存折、银行卡、大法书籍、多台电脑、打印机、EVD影碟机等等。
此次实施抄家的主要有国保大队610高岫、张春杰等,国保大队长王波负责。立交桥派出所作案民警为张永坤。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8点,山东烟台芝罘区70多岁法轮功学员张淑凤刚出门被蹲坑的芝罘区公安分局王波、张明辉、侯光明堵回家。一直到下午1点多钟,一姜姓老年同修去串门,俩人一起被绑架到南山路派出所。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国保便衣非法抄家。然后将抄的私人财产送到南山路派出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烟台市芝罘区非法组织“六一零”的操纵下,芝罘区法院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辛秀梅被构陷案。在法庭外面,未能进入旁听的亲属和民众在严寒中静静等待结果。期间,芝罘区“610”主任王波掏出手机对着等待的人群拍摄,遭到严厉的制止,只得悻悻地收起手机。
庭审结束后,王波在出口处看到辛秀梅的家属,急忙躲到武警的身后,完全是一副做了亏心事见不得人的表现。
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奇山派出所绑架邢玉华老太太,之后交由芝罘区国保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迄今。警察在邢玉华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非法抄邢玉华的家。此事对邢玉华七十多岁的丈夫打击很大,悲愤、担忧、恐惧、思念使这位老人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痛苦,使老人身体垮了,十一月二十五日其女儿发现父亲躺在冰冷的地上,被送至医院抢救,脑溢血至今还在康复治疗中。
据悉,芝罘区国保继续捏造伪证,施压检察院、派出所、看守所执意迫害邢玉华夫妇。家属先后到芝罘区检察院、奇山派出所找到相关责任人要求放人,邢玉华本人也在看守所据理抗争。日前(二零一八年一月上旬),芝罘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把构陷案卷退回到烟台芝罘区奇山派出所。王波是烟台法轮功学员邢玉华被构陷案的办案人员及直接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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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除了一九九九年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承认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另,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其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还有相应的检察官、法官判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都是公、检、法人员需要警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