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检察长
郝洪军,手机:13394577999
钱玉珉,办電:0451-55195807,手机:13845188880。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石孟文在青龙山洗脑班外被警察绑架,正面临被建三江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下午,重庆律师唐天昊和石孟文家属向建三江检察院提出查阅石孟文案件的卷宗。并在检察院案管中心进行登记,提交相关手续(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案管中心电话联系后,告诉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孙晓波去佳木斯提审未归,明天上班时间都可以阅卷。
七月四日上午十点,律师和家属再次到建三江检察院要求阅卷,案管中心仍告诉孙晓波在忙其它案件,让下午再来。当日下午两点,律师和家属第三次前往检察院要求阅卷。检察院再次阻止阅卷,并勉强找了个理由: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让下周三阅卷,故意刁难律师。律师已向上一级部门控告承办检察官孙晓波。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时,建三江法院对“10.28案”当事人之一石孟昌非法开庭,马卫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主审法官是王敬军,有两名陪审员,公诉人是建三江检察院刘爱因,还有建三江公诉科科长孙晓波。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法轮功学员左成华、屠秀霞,二零二一年八月八日去胜利农场传播真相,被胜利农场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已被建三江检察院立案起诉,准备被移送建三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