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密山法轮功学员张玉堂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晚在牡丹江租住的房屋中被警察绑架。两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第一看守所。七月一日上午,关日安的律师抵达牡丹江市,到爱民区法院询问案子进展,爱民区法院刑事庭法官王楠、庭长张颖矢口否认接过关日安、张玉堂的案子,更不承认有开庭的事实,并数次粗暴挂断律师电话。律师随后到立案登记处查询,立案登记处也声称没有此案。下午,律师赴看守所会见关日安,证实爱民区法院已于半月前在看守所对关日安、张玉堂秘密开庭,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的王娟是所谓公诉人,非法庭审大约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张玉堂和关日安对法院的非法秘密开庭表示强烈抗议。律师得知后指出,这是无法律依据的非法庭审行为。七月八日下午,关日安的律师会见当事人也被拒绝接见。牡丹江第一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的理由是,办案单位不允许。牡丹江公检法以阻挠律师会见的手段,企图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七月九日,爱民法院对关日安、张玉堂非法判刑,并且拒绝出具判决书,变相剥夺当事人、律师及家属依法辩护和上诉权。
二零一四年法轮功学员张玉堂、关日安、高玉芹的三位代理律师李春富、李敦勇、王宇(女)在牡丹江看守所欲探视当事人受阻,律师去牡市纪委举报中心及公安局要求会见权,八月十二日下午15时左右在牡丹江市公安局门前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八月末,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高顺亭和赵群被警察劫持,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下午,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对两人非法开庭,赵群被诬判三年,勒索五千元所谓罚金;高顺亭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此案及其它多个冤案的责任人:牡丹江“六一零”综合科科长朱家滨,爱民法院院长季明,法官张颖、王楠,公诉人王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王明英被牡丹江市国保尹航、马群伙同阳明分局刘景宽等一群便衣警察跟踪到家门口,趁她开门时夺门而入。未出示工作证、搜查证、无立案决定书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将王明英和其丈夫挟持。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几十本、平板电脑1个、U盘1个、手机两部及孩子的平板电脑、台式电脑各一台等私人财物,在王明英血压200以上仍强行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王明英被构陷的案卷多次由检察院退回阳明公安分局,惟国保大队长李敏和阳明派出所辖区片警马晓欢滥权渎职,捏造伪证试图栽赃陷害,仍然拒不放人。李敏更是以各种谎诈手段对家属避不见面。当家属给她打电话要求会见时,李敏满口污蔑王明英。期间,家属多次通过理智平和的方式向公安局和检察院讲述事实真相,但是他们以各种借口推脱,拖延案件,又录像、又威胁。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曾武律师分别会见了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高顺亭、王明英。在律师会见高顺亭时,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长王娟正非法提审王明英,因此,律师会见高顺亭之后,又会见了王明英,王明英的被构陷案件于年前到了检察院。据说,王娟提审她,问资料是否是她的,哪里来的。王明英答资料不是自己的,再说持有资料也不违法。王明英希望家属有空多找办案单位,一起配合,争取尽快无条件回家。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家属找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娟,她说案件已退回阳明公安分局,家属到阳明公安分局求证,李敏却谎称仍在爱民检察院。当家属再次到阳明公安分局李敏的办公室核实时,她态度恶劣,带来六、七个制服警察虚张声势,对着家属歇斯底里的咆哮,顾左右而言他的推拖撒泼,她说:“你们请律师吧!让律师见我!”当家属借着外债请了律师找到她时,她出尔反尔:“我没要见律师”,并扬言:“我就这样,愿意上哪告上哪告!”
二零一八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律师会见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高顺亭和王明英。高顺亭被构陷的案件目前送回检察院,高顺亭说公诉人王娟于十二日到看守所,问其是否愿意和大法决裂,高顺亭拒绝了,也没有签字。几分钟后,公诉人离开了。王明英见到律师后,称最近办案单位都没有去找她。律师告知其案件被退回阳明分局了,家属这边不请律师了。當天下午,家属和律师来到爱民区检察院找公诉人王娟,王娟一直未接电话,上班时间敲其门也未开。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原定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赵群、高顺亭、戴启鸿三人非法开庭,六月十六日又通知家属,开庭时间延迟,另行通知。
爱民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娟参与了对这几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将构陷他们的案卷送到法院。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把信仰合法的相关资料递给王娟,王娟拒收资料,也拒绝与家属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