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81309
中文姓名:
李毅
姓名拼音:
Li Y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迫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李毅 田昆山
龙首分局国保大队:燕荣玺 代宝吉 安来寅
龙首分局矿山路派出所:王勇夫 赵得宝
龙首分局武威路派出所:张晓峰 董慧婷 邢富强
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梁尚义 杨彦军 胡少江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局长。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晚上八点多,法轮功学员李德香在与段志虎见面后,被跟踪的金昌国保特务绑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德香家人为她请了正义律师,律师到金川区法院、检察院问询案件进展情况,法院、检察院均告之没有受理。下午两点多,律师在李德香母亲陪同下到办案单位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主管案件的负责人李德智接待了律师和家属,律师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当时李德智说十天后给予回复,但三天后却回复律师“取保候审行不通”。

第二天,李德香八十多岁的母亲与亲属再一次到龙首分局,国保大队以主管不在为由推诿,家人无奈找到龙首分局局长李毅,李毅推诿说他们只有三十天权限,案件已交至金川区检察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9/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4327.html#17928223521-59
甘肃金昌市公检法预谋再次冤判李德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9/甘肃金昌市公检法预谋再次冤判李德香-28890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