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晚上八点多,法轮功学员李德香在与段志虎见面后,被跟踪的金昌国保特务绑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德香家人为她请了正义律师,律师到金川区法院、检察院问询案件进展情况,法院、检察院均告之没有受理。下午两点多,律师在李德香母亲陪同下到办案单位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主管案件的负责人李德智接待了律师和家属,律师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当时李德智说十天后给予回复,但三天后却回复律师“取保候审行不通”。
第二天,李德香八十多岁的母亲与亲属再一次到龙首分局,国保大队以主管不在为由推诿,家人无奈找到龙首分局局长李毅,李毅推诿说他们只有三十天权限,案件已交至金川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