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1319
中文姓名:
刘智华
姓名拼音:
Liu Zhi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景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衡水市景县法院电话:0318—4228877
任俊爱的主审法官:王宇
魏秀霞的主审法官:隽(jun)保东
衡水市景县法院电话:0318—4228877
任俊爱的主审法官:王宇
魏秀霞的主审法官:隽(jun)保东
地址:景县景华大街278号,邮编 053500,区号 0318
乜凤凯 审判官 13313087898 15610810066
姜爱民 刑庭庭长(原行政庭庭长) 4317125 18632821121。
刘智华 原刑庭庭长0318-4317126 手机 18632821189
李文涛 院长 4319169 13931803676
副院长:
刘洪新4317107 18632821118
汪润华4319900 18632829857
张庆忠4317102 15631869266
前副院长
闫希臣 4317101 18632821119
李文生 协调处主任 4317132 18632821159
李宪瑞 司法辅助室主任 4317110 18631871168
马秀芳 审监庭庭长 4317115 18632829729
王立军 执一庭庭长 4317117 18632829765
张春华 执一庭庭长 4317119 18632829789
宋宪超 执二庭庭长 4317180 15531818966
朱金池 民一庭庭长 4317129 18632821123
代宪友 民二庭庭长 4317122 18632829870
叶永亮 民三庭庭长 4319939 18632829717
陈灵霞 立案一庭庭长 4317120 18632829817
张淑华 立案二庭庭长 4317133 18632821126
赵海燕 纪检组组长 4317103 15632860005
卢晓东 执行局局长 4317106 15631829899
近照:
家庭住址:
刘智华18632821189办0318-4317126
迫害事实: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法院法官。原刑庭庭长。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景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葛秀丽非法开庭。当天,景县的北外环路实行了交通管制,在县法院门外聚集了公、检、法的车辆,衡水市派来了二十名特警,景县出动了八十名警察、武警中队及便衣数名,景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庆昌亲自到现场指挥。

景县政法委书记,景县公安局正、副局长,景县法院院长,县各乡、镇负责政法工作人员、县派出所相关人员、县部份村支书、村长均到达了现场,景县法院准备当日开庭的一切其他案件都延后了,景县法院工作人员除参加葛秀丽庭审占座位的,其余都在办公室“待命”。

审判长乜凤凯阻止葛秀丽的一位辩护律师入场,只是从到场的所有亲属中选了葛秀丽的丈夫、儿子等五人到庭旁听,葛秀丽的另一名律师当庭为葛秀丽做了无罪辩护。法院公诉方在理屈词穷中休庭。

四月十八日对葛秀丽非法判刑八年,没有通知她家人。葛秀丽及家人上诉到衡水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四年六月,葛秀丽和家人对景县法院刘智华、乜凤凯和公安局曹光、房春生等人执法犯法、枉法裁判、破坏法律实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已控告到各级检察院、法院、人大(见附件),他们给家人互相推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5/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0491.html#151214234428-34
非法判刑八年 葛秀丽被劫入石家庄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10/非法判刑八年-葛秀丽被劫入石家庄女子监狱-29580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