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法制教育学习班”(长春兴隆山洗脑班)人员名单:
李长春(主任)、于长杰、曹大雷(副主任)
陈闻专(组长)、孙亚君(副组长)
教育组:沈泉洪、王健萍(女,五十多岁)、曹岩、谢威力、罗新初、张书哲、王建平、李砚博(女)、管理组:张晓巍、崔长义、齐兴艳、王妍、李莹、狱医梁奇、杨某娟、袁春曼、张小武、赵一蒙。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张玉霞被非法劳教一年期满后,绿园区「610」人员刘燕(四十多岁)开车与合心镇「610」人员韩贵(时任镇治安办主任)及三间村书记庄福和把张玉霞劫持到长春市兴隆山洗脑班迫害。
当时长春市兴隆山洗脑班设在长春市兴隆山镇的一个技术学校院里的破旧楼房里,对外挂牌「法制教育学校」,于杰时任兴隆山洗脑班的主任,副主任除了姓孙的,还有一个姓陈的,自称佛教居士,心计诡诈,打手曹岩,还一个姓王的女警。孙姓副主任透露,洗脑班每年要交给技术学校40万元房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