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庄派出所:
所长:丁光明、夏永坤
恶警:白金龙、李双军、刘洪波
康庄镇610恶人:赵冬冬、王玉军
姜海所在村委会:王胜利、王利石
延庆看守所:高姓狱医
延庆县国保大队刘副队长等
延庆县法院非法审判姜海的执法人员:
审判长:刘俊燕
审判员:安瑞华
代理审判员:赵建
书记员:杨奔卉
2002年11月5日,派出所所长夏永坤(现为看守所所长)恶警白金龙、刘宏波6、7个警察再次把于慧琴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了五天后又戴上手铐脚镣送到延庆县医院强行打针输液。看管的恶警与犯人用卫生巾堵她的嘴、用胶布封嘴,不仅这样,还捏着鼻子不让她呼吸,在这种种的迫害下,她原本得法后健康的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在被绑架14天后,于慧琴在用自己的生命顽强的抗议下被无条件释放。
2003年8月14日早晨,派出所恶警白金龙带领下又一次闯入于慧琴的家中要把人强行带走,遭到于慧琴的坚决抵制,后来以看守所所长夏永坤为首的7、8个警察翻墙入院,砸毁玻璃、踹坏屋门,强盗一般的闯入屋内,未出示任何证件,未说明任何理由就把于慧琴绑架走了,直接送到北京大兴新安劳教所迫害。
2002年11月5日上午,于慧珍在康西草原干活时被康庄派出所所长夏永坤、恶警白金龙、刘宏波等6、7个警察非法绑架,关进了延庆县看守所,因为不配合照相、按手印遭到毒打,下午法院的人就把非法判决2年的劳教通知书送来让于慧珍签名。于慧珍拒签,法院的人就给签了。第二天上午于慧珍就被送往大兴团河劳教所,一起被绑架去的还有四位大法弟子,有本县的王连义、王广龙、王金兰,还有一位离家出走的外地学员,他们也被非法劳教2年。
2002年4月28日上午,610恶人赵冬冬、王玉军以看望为名到姜海家里打探,之后,派出所恶警刘宏波带领三个便衣(据刘宏波说是延庆县国保大队刘副队长等人),从墙头跳进,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办理任何手续,强行给姜海戴上手铐,硬是将姜海从炕上带走。姜海连鞋都没有穿,只穿了一件秋衣。姜海的妻子到派出所问了几次也没有问出姜海下落,还被丁光明(康庄派出所所长)动手打后,从派出所强行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