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大法遭中共迫害后,范元宏、覃世春具体参与“帮教”迫害本单位大法弟子,在其“帮教”期间,该单位大法弟子被年度考核不合格,减除工龄,工资不能提,职称不能评,洗脑,非法拘留等等,导致法轮功学员有二十几年的工龄,却领几乎是全校最低的工资,岗位设置被评定为最低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