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81747
中文姓名:
丁鑫发
姓名拼音:
Ding Xinf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西省公安厅
工作单位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131号 邮编: 33000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江西南昌人,1992年3月至2001年初,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2001年6月,任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1999年7月之前,丁鑫发接触过法轮功,知道法轮大法好。然而7月20日后江泽民邪恶集团气势汹汹的迫害大法,他立即出卖良心,反以大法为敌,紧跟江泽民流氓集团在江西部署与实施迫害大法和大法学员的罪恶计划,亲自在江西电视节目上露面,宣读镇压法轮大法的邪恶通告、指令等。在他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和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江西省众多大法弟子遭受迫害,被非法抓捕、起诉、劳动教养、判刑,甚至多人被迫害致死,对此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4年7月,丁鑫发被立案审查,12月移送司法,2006年1月9日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7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6/江西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恶警遭恶报数例-1930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