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81802
中文姓名:
陶勇
姓名拼音:
Tao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洮南市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洮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富文派出所警察陶勇骑着摩托车来到李雪滢的商店找李雪滢,让李雪滢去派出所,金局长要了解点事,就这样李雪滢去了富文派出所,见到了姓金的局长,他让李雪滢当着他们的面骂大法师父。李雪滢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坚决不肯。这时刘经伟进来,恶狠狠的看李雪滢,骂很难听的话,手里拿着一根方木棍在李雪滢的身后照着李雪滢的头打下来,李雪滢一回头正好与他的眼神对视,他举到李雪滢头顶的方木棍突然停住了,又骂了很多难听的话。

金姓局长看李雪滢不骂师父,就和身边的陶勇说:把她送到看守所去。还没等走呢,家人听到消息赶来,刘经伟把前夫叫过去说你和她还过啥?还不和她离婚?说了很多挑拨的话,无中生有、颠倒是非,挑拨李雪滢和前夫的关系,编造各种谎言诬陷李雪滢,利用各手段挑拨唆使家人恨李雪滢。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下午,陶勇骑着摩托车把李雪滢送到看守所。到了十二月份,法轮功学员陈艳、马丽萍、王素琴等被陆续的绑架进来。其中马丽萍来时被刘经纬等人打的浑身青紫、眼睛肿了、脑袋上一个坑一个包的没好地方。据说是刘经纬等人拽着她的头发往暖气包上撞或用毛巾冻上冰茬之后往她们脸上抽打。

二零零八年五月的一天上午九点多钟,国保大队的张志强、陶勇等十几个人闯进她家,把她绑架到公安局,然后非法抄家,把她二女儿的日记本强行打开,看上面有没有法轮功的内容,有警察要拿笔记本里的一千元钱,丈夫看见了,说那是她女儿的压岁钱,你不能拿。他把钱给了丈夫。他们把孩子的照片光盘,还有墙上贴的小画片都拿走了,当了迫害她的证据,并让她签字。她拒绝所有的签字。下午把她送到白城看守所进行非法关押。

这次冯淑英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六月份,张志强、陶勇早上六点多钟把她关押到长春劳教所。在送往长春的路上,他们给她戴着手铐。开始上车的时候她给他俩讲真相,讲善恶有报是天理,张志强破口大骂。她就给他们唱大法弟子的歌曲,背《洪吟》,背师父的《论语》,他们就猛劲儿开车,开的飞快,她就开始晕车,不停的吐,她跟他们说让她下车待会儿,见见风会好一点儿。她实在挺不住了,他们也没理她,一直到长春劳教所大门口车才停下,那时她已经全身发麻,两手都抽到一起了。他们让她下车,她已经动不了了,他们就把她从车上拽了下来,她的腿麻的走不了路了,张志强、陶勇认为她是装的,他们两人拽着她的胳膊一直把她拖到劳教所医院,往地上一扔就办手续去了,他俩跟大夫说,没事,她装的,在车上还唱歌呢,还和她们讲法轮功呢。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她去发神韵晚会光盘、真相传单,救度世人,在广昌路被绑架。随后国保大队的张志强、陶勇带人去她家非法抄家,拿走了讲真相的手机,计算机,彩色复印机、影碟机,还有大法书籍,光盘,优盘。回来又对她进行非法搜身,拿走她家的开门钥匙、手机、还有一百多元钱。下午把她送到洮南看守所非法关押。第二天,张志强、陶勇非法提审她,让她签字,她说你们绑架了她,她信仰无罪,那计算机、复印机、和影碟机是她女儿照相用的,你不能给她当证据,你应该还给她女儿。后来,她女儿去要,他们说没有了,不知道哪去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5/二次被非法劳教-吉林洮南市李雪滢控告元凶江泽民-324792.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6/吉林省洮南市冯淑英多次被劳教、判刑迫害-29107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