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81842
中文姓名:
郭晓东
姓名拼音:
Guo Xiaod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兴隆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北省兴隆县法院副院长(主管刑事庭)。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兴隆县法院对承德市法轮功学员韩立萍(女)、陈晓东和兴隆县法轮功学员王淑芹(女)进行了非法开庭,直到同年十二月九日,法院才结案。但是,所谓“审判长”张亚琦却无视律师及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公然违背法律、昧着良心判韩立萍四年、陈晓东三年、王淑芹四年。副院长(主管刑事庭)郭晓东、刑事庭庭长温福宝难辞其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陷害法轮功学员-河北省兴隆县法官遭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21/陷害法轮功学员-河北省兴隆县法官遭恶报-2949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