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81949
中文姓名:
兰和平
姓名拼音:
Lan Hep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胜利路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青岛市胜利路派出所所长。


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陈新阳在青岛市胜利路向路人讲“真善忍”做好人时,被青岛市胜利路派出所所长兰和平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于派出所,并对陈新阳施以极其残暴的手段,进行洗脑转化。

十月十日,兰和平在早上上班时,被一骑摩托车青年从后面撞倒,被送往医院,到目前还未苏醒。据现场交警了解,骑摩托车的青年未发现有饮酒骑车的情况,摩托车也未发现有异常情况,那位骑摩托车的青年说:当时不知什么原因,让他加大油门,根本没有减速的念头。

因兰和平在前几年迫害法轮功弟子时充当先锋,迅速被恶警部门提拔为派出所所长。此人在迫害法轮功弟子期间,经常到监号教唆犯人殴打大法弟子,同时极其恶毒的“发明”了很多残忍的体罚办法,用以折磨大法弟子,逼迫他们写三书。对拒绝写“保证”的学员进行电棍电击,利用编外警察的身份殴打学员,对敢于发表正直言论的学员进行隔离,单独关押在光线阴暗、空间狭小的小号。中午、晚上不许睡觉,轮流灌输谎言。他还经常以让劳教人员与家属会见、减刑和安排轻松工作为由,索要收取贿赂。如果他的索贿目的达不到,就会遭受到他的打骂,因为他手段残暴,使绝大多数服刑人员敢怒不敢言,对他恨之入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遭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遭恶报-26472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