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1982
中文姓名:
彭庆国
姓名拼音:
Peng Qingg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滕州市司法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山东省滕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司法局局长。

彭庆国在任司法局局长和政法委书记期间,积极执行江氏邪恶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泯灭良知,善恶不分,黑白颠倒,违法违宪,一意孤行,利用手中权力伙同滕州市公安、检察院多次对法轮功弟子实施绑架迫害,多人无辜被冤判,失去工作。例如: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山东滕州大法弟子闫燕与同修一起讲真相,遭到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被“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绑架到滕州市看守所,闫燕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八年,现被济南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肖成德于二零一零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山东省滕州市无所屯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刘思静已被送到济南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山东滕州市“六一零”强行将大法弟子张泽运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大法弟子魏跃玲、陈霞、刘庆龙三位在山东省枣庄滕州市官桥附近散发大法真相传单时,被滕州官桥派出所绑架,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诬判三年,十一月转到济南监狱。

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大法弟子张金玲在单位被滕州公安局国保大队王琦(指导员)、刘(某)、王飞、张猛等十多人及山亭区国保大队联合绑架,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诬判一年两个月;等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7/山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统计-353448.html
山东滕州市政法委书记彭庆国的恶行和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20/山东滕州市政法委书记彭庆国的恶行和恶报-275578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