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08215
中文姓名:
李峰
姓名拼音:
Li F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眉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陕西眉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晓峰 18991710003

地址:眉县首善镇首善街156号,邮编722300
局长:董海滨
政委:景谦军
副局长:王建平、霍仓科、汶晓林、荆存周
纪委书记杨继宗
政工室主任潘明
巡特警大队长舒海峰
国保大队大队长杜康
指挥中心主任王科理
眉县看守所所长王海科
国保大队警察张雯蕾
电话:0917-5542849,0917-5542832 传真:0917-5542849
局长办:0917-5542223
政委办:0917-5542585
总值班室 0917-5547110
警务督察队 0917-5549131
总 办 公 室: 0917-5549130

近照:
家庭住址:
眉县、眉镇恶警名单及电话:

电话区号:0917
中共眉县委员会办公室 5542367 5543857
眉县委员会书记办公室5542812
眉县政法委(610)办公室 5547810 5542090
眉县政法委(610)主任办公室 5542611 5542660
眉县检察院办公室 5542220
眉县检察院院长办公室 5542288
眉县检察院举报投诉电话 5542000
眉县法院办公室 5542228
眉县法院院长办公室 5542785 5582538
眉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 5542223
眉县公安局齐镇派出所 5677391
眉县齐镇政府、党委办公室 5677389
眉县齐镇党委书记办公室 5677509
眉县齐镇镇长办公室 5677508
眉县公安局政保股徐有平手机电话 0917-13992755788
眉县公安局、齐镇派出所恶警:吕建军、梁博龙、郑义、李锋、严兴社

迫害事实:
眉县公安局政保股恶警

2004年12月7日晚深夜,眉县公安局政保股恶警徐有平带领齐镇派出所吕建军、梁博龙、郑义等8名恶警到齐镇南寨村,对法轮功学员许喜欠(55岁左右)非法抄家搜查,强行绑架,并在关押数月后将其非法判劳教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因许血压高达180被退回。

2004年12月20日晚上半夜时分,在国保大队长许幼平带领下,一帮警察翻墙砸门,闯进王明义家中,翻箱倒柜,抢去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等一编织袋,其中一个警察还顺手牵羊,偷去王明义的一块进口手表,并把王劫持到汤浴温泉宾馆非法关押,私设公堂、非法审讯。警察李峰和张姓警察对王明义扇耳光,拳打脚踢,王提出抗议,他们狡诈抵赖。

2005年元月24日,恶警企图以取保候审敲诈勒索王洲义所在单位拿出几万元保释,但该单位无法拿出,于是公安局政保股恶警徐有平、李峰、严兴社、吕建军等又将王洲义第二次关押到汤峪米粮宾馆(私设公堂)戴手铐10天,对王洲义用谩骂、拳打、打耳光等方式进行非法肉体折磨和精神迫害。

2005年3月8日眉县公安局又欺骗王洲义亲人拿出80元钱,说是到中医院给王洲义检查身体,但又不让亲属接近,经检查王洲义心律异常,出现心肌炎、心肌损伤、黄疸指数高、转氨酶高等症状,恶警指示医生不准医院出示复件,逼迫医生在检查表格上昧心的填上无异常。

2005年3月9日王洲义被非法强行关押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非法判劳教一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5/陕西宝鸡市眉县王明义遭劳教、判刑等迫害-314651.html
陕西眉县及眉镇不法官吏迫害大法学员的事实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4/29/10068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