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王艳美为了升官发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她用妇女主任之身份在村委办公室大肆张贴诽谤法轮功的漫画和张贴诽谤法轮功的标语;她不仅自己亲自撕毁、涂抹大法弟子用于救人的真相标语,还指挥其他人撕毁真相标语;还用欺骗、逼迫等各种卑鄙的手段让本村的村民签所谓的“承诺卡”,拒签者即被剥夺其村民应享受的任何待遇,紧随邪党犯罪真是害己又害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王秀风等法轮功学员被村妇女主任王燕美召集到村委,有镇政府司法所的人,逼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否则不准回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辛庄东南村妇女主任王燕美,领着本镇中共官员骚扰本村7名对江泽民控告的法轮功学员,让法轮功学员签名,承认自己是诬告,被拒绝。20日本村发放土地转让费每人二百元,不给这些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妇女主任王燕美说签名给,不签名从此发放所有的福利都不给。
法轮功学员王秀凤的丈夫在本村打扫卫生,回收村民的生活垃圾,王燕美说只要王秀凤不签名也不让干了,她声称是村委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