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吴涛:15104378023
副局长王德立:15104378876
副局长付*涛:13904376288
副局长李宏:13604370141
副局长金振宇(直接参与责任人)13504379000警号402186
接管此案赵良宇:15948980990
孙福刚:13604377227
法轮功学员田宜富、张桂霞夫妻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被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绑架到市看守所后。女儿小田聘请了维权律师石永胜、张科科为父母做无罪辩护。
八月一日下午4点多钟,张律师到辽源市看守所会见了张桂霞,从张桂霞口中得知夫妇俩被绑架的情况。
第二天上午,小田和张律师去了辽源市检察院,接待他们的是一自称是批捕科的李姓男子。张律师询问张桂霞一案,李姓男子就说法轮功是被国家定为×教,张律师当时纠正了他的错误说法,指出:上级任何人的批文都不能成为法律的依据,宪法并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教。当时李姓男子推托说:没有接到你们说的这个案件,我现在不能发表任何说法。最后张律师建议他对此案“不予批捕”。
从检察院出来,小田和张科科律师去了辽源市泰安分局,索要被警察非法搜走的财物清单,局长金振宇在电话中推托说自己在开会,并说“金戒指”被警察拿去了,他现在生病住院了,让八月二十日上午再来。
八月二十日上午,小田和张科科律师、石永胜律师到辽源市泰安分局了解情况、索要被非法搜走的财物清单,这次金振宇谎说自己正在外面有事回不来。结果后来有人找他,他就出现了。小田上前跟他说:我父母被抓时,家中没人,你必须出示被你们搜走的财物清单。金振宇开口就骂:“你父母不是人。”连说了几遍,小田很生气说:“你们才不是人。”顿时七、八个警察怒气冲冲的围住小田,并抢小田的手机,说小田用手机给他们录音了。抢过去一看没有录音,就把手机扔在桌子上。
这时,警察又指着石永胜律师说:“你是干啥的?”石律师说明自己是律师,并试图说明情况,可金振宇根本就不让律师说话,高声威胁说:“你敢到辽源市接法轮功的案子。”
后来石永胜律师到辽源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田宜富被拒绝,看守所说,凡是法轮功学员不允许任何人接见,包括律师。
九月十日,张科科律师第二次到看守所要求接见当事人张桂霞,接待人员让张律师到市司法局开证明,到司法局后,律师管理科陆科长和齐科长说:上面有档(吉林省内部颁发的)规定某教的案子需要律师所在地司法局(湖北)开具介绍信。张律师看完后说:这个档是违法的。
下午,张律师和家属到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控告科,控告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副局长金振宇,控告金振宇犯有如下三条罪行:一、不穿制服、不出示证件暴力执法。二、非法扣押财物不给出示清单。三、没有第三方在场非法搜查、绑架张桂霞、田宜富。
这次金振宇称此案移交给一个叫赵良宇的科员。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吉林辽源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田宜凤、田宜富、张桂霞、张延刚、刘庆华、陈秀兰时,下令警察绑架辩护律师。目前法轮功学员家属及律师要求追究参与迫害者的罪行。
在法庭上,律师张科科、石永胜为田宜富、张桂霞做了无罪辩护,并依法提出解除戴在张延刚身上的工字型手铐和脚镣,审判长周凤武屡次打断律师的正常发言,不允许张科科陈述依据宪法和法律做出被告人涉信仰自由的辩护意见,陪审员陈立明(音)辱骂张科科律师,更为恶劣的是周凤武还下令休庭,把张律师带出法庭,由泰安公安分局五六个警察强行押至到该局并搜身,该局副局长兼国保大队队长金振宇给出的传唤理由竟是:你竟然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