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70
编号:
E000082590
中文姓名:
郑焕明
姓名拼音:
Zheng Huan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国保大队队长
工作单位名称:
珲春林业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吉林省珲春林业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郑焕明从二零零七年担任国保大队大队长以来,郑焕明一心想要捞钱、向上爬,但在本单位主管迫害法轮功,并无油水可捞,因为林业局只有一位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而且已退休离开居住地珲春,在延吉市陪女儿读书。然而,这并不能“难倒”郑焕明,他绞尽脑汁,欲加害该法轮功学员。

一方面,郑焕明利用老乡的关系伪善的对该法轮功学员说:不会象前任一样去迫害她;郑焕明把该法轮功学员的慈悲当阶梯,多次登门骚扰。他还利用一切关系,包括亲属(他的姑父)多次到该法轮功学员娘家监视、骚扰。郑焕明还指使该法轮功学员的邻居张茹霞(张茹霞的姐姐与郑焕明是同学)做内线,掌握该学员的所有个人情况(如手机号码、节假日去哪里,平时与谁来往等等)。

另一方面,郑焕明向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汇报自己如何有能力,取得了法轮功学员的“信任”,谎报该法轮功学员如何如何,以监视、监控该法轮功学员为由,在林业局党委、公安局长的支持下,获取资金及方便条件,实则为他自己在延吉办产业所用。

在郑焕明的积极参与下,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珲春林业党委、六一零、公安局、串通延吉市公安局将该法轮功学员绑架并非法劳教一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2/28/参与迫害法轮功-吉林省延边州恶报32例-50730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0/不法警察机关算尽-反误性命-23925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