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庆东,原大连港所属日兴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曾经迫害本公司法轮功学员,最近遭到恶报,被大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与此人同案的还有郝立军,原日兴安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原大连港公安分局局长徐明哲的妻子丁某(名字不详)等都相应的被判处了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以上几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二年之间,紧跟江氏集团不遗余力的迫害本公司的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手段逼迫修炼者放弃信仰,如:大小会议造谣诬陷法轮大法及大法师父李洪志先生,并办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迫害,甚至将他们无理开除公职。
特别是大连新港分局局长徐明哲,与这些人沆瀣一气,为捞取自己升迁的政治资本,把自己本公司两名职工弄进中共的劳动教养院,令他们遭到非人的折磨。可好景不长,到最后殃及自己的妻子丁某,徐明哲自己也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