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多次参与办案,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是郭照青被非法判刑十年。
青年法轮功学员郭照青,因不放弃大法修炼,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遭恶警绑架后,惨遭毒打,现场地下流下大量鲜血,酷刑致使其遍体鳞伤,双下肢萎缩瘫痪,连坐都坐不稳,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就在此等情况下,有人劝夏友初“不要判了”。而夏友初则坚持说:“要判!这是我办的最后一个案子了。” 结果,郭照青被夏友初内判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