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82875
中文姓名:
李洪江
姓名拼音:
Li Hongji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兰州市国营核工业四七一厂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兰州市国营核工业四七一厂工会主席。

李洪江其工作职责原本与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李洪江却在邪党官场上养成了灵敏的“政治嗅觉”,唯利是图,见风使舵。

一九九九年七月,在江氏流氓集团全面发起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后,李洪江看到自己升官发财的机会来了,主动跳到迫害法轮功的前台。七月二十二日,将四七一厂到甘肃省政府和平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朱凤娟、杨丽萍非法关押到西固区一家宾馆,后由李洪江带领厂保卫科又将朱凤娟、杨丽萍非法关押到四七一厂招待所一星期。在这期间,李洪江强迫朱凤娟和杨丽萍写所谓的“不炼功保证书”。

一九九九年十月,李洪江又一次诱骗法轮功学员朱凤娟不要再炼法轮功,没有达到目地。

二零零零年七月,朱凤娟进京上访维护大法被非法关押在兰州驻京办,李洪江又一行三人坐飞机到北京,将朱凤娟劫持到兰州,关押在城关区拘留所十五天。李洪江还将他们三人进京来回花费的六千九百元钱全部从朱凤娟工资中强行扣除。一九九九年七月到年底,朱凤娟在单位几乎是隔三差五就被李洪江等人强行关进单位专门为朱凤娟准备好的房间里,每次都是关一星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6/迫害好人的中共地方书记、工会主席等遭恶报-23911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