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凌晨,衡水市国保支队警察王斌和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马金立、刑侦大队王又明带队,恶警出动多辆汽车,封堵了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居住的裕华小区门口,将张洪国及妻子张喜珍、女儿张明慧三人绑架,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现金等物,并将张洪国的汽车强行开走。
张洪国在衡水温泉宾馆(黑监狱)受到了酷刑,遭到衡水一姓杨的歹徒用烟头烫虎口和枣强刑侦大队张瑞的酷刑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上午十时,枣强县刑侦大队张瑞非法传讯、威胁张洪国的女儿张明慧。后张瑞给刑侦队长王又明打电话汇报说问完了,就对张明慧说:“走吧,你解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