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早七点左右,韩甸镇派出所的张锐、杜玉广、张绍刚及另两个不知名的警察与小马屯的周存富到徐彦家,把徐彦绑架到双城拘留所。第二天下午,张锐把徐彦非法关进了双城看守所。刚进看守所,在看守所,狱政所长吴佳峰指使犯人强迫徐彦擦地板、擦厕所。
在家属的再三追问下,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家属拿到了双城市法院对韩甸乡法轮功学员徐彦的非法判决书,他们八月四日偷偷非法开庭,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名非法判徐彦三年。
家属到看守所要求接见,副所长吴加峰说,你们要是上诉就不允许接见;不上诉就下个星期二(九月九日)接见,星期三人就送走。家人表示要上诉。
九月四日下午,家属拿着为徐彦写好的上诉书到双城看守所找到副所长吴加峰让徐彦签字。吴加峰拿进去不到十分钟就出来了,他说徐彦不签,说再考虑,明天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