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2999
中文姓名:
吴凯
姓名拼音:
Wu Ka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宾县大四平镇610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宾县大四平镇政府的“六一零”。

新宾县大四平镇的法轮功学员张华波,在被记下姓名之后释放。张华波去北京上访之路,在北京被绑架,被带回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间,张华波被释放之时,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指使新宾县大四平政府,收取张华波一万二千五百元的保证金。当时张华波的妻子董金花也被非法关押到新宾县看守所,又收取董金花二千五百元钱的保证金。张华波夫妻交钱中,都有五百元钱交到了大四平派出所,作为被迫害时的车费。当时大四平政府收钱的是机关干部陈怀英,后把钱交给了镇政府的曲秀成。

这样大四平政府指派新宾县大四平镇政府的“六一零”人的吴凯、宫茂林、汪成文,拿着张华波所交纳的保证金,去绑架张华波,对张华波交纳的保证金进行挥霍,后全部花掉。

而在迫害法轮功的期间,吴凯还骂法轮功及法轮功的创始人,大骂法轮功学员。吴凯见到张华波时说,我在家天天的骂你。

当吴凯明白自己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了,但是已经晚了,他已经瘫痪在床,只能由别人伺候生活了。吴凯在明白被邪党利用后,也退出了邪党的一切组织,为自己选择新生。但是他还是在痛苦的折磨中承受自己造下的罪业,于二零一一年三四月间的一天离开了人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新宾县大四平镇“六一零”人员的恶行和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31/辽宁新宾县大四平镇“六一零”人员的恶行和恶报-24467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