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联防队员高金烨,把李萍叫到沙尔呼热镇派出所,时任派出所所长乌力吉、公安局长陈宝文、副局长张玉财,助理赵秀发,以“李萍要进京”为由,大骂李萍两个小时,从此以后,要求李萍,每天必须到派出所签到。
二零零零年三月,吴桂荣和丈夫被乡书记肖立中、村长郑德军、何丙田伙同公安局局长助理赵秀发、国保郑明道、赵凤云、沙尔呼热派出所乌力吉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看守所勒索伙食费每人一百五十元。
二零零零年的七月对霍林郭勒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来讲是黑色的七月,邪党公安把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看守所,分别关押在三个监室,几平米的监室同铺上装不下,在潮湿的水泥地上铺上长了毛的纸壳也住满了人。炎热的天气让人透不过气来。七月中旬,赵秀发、秦宝库、郑明道、翟拓把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到武警食堂开洗脑会,霍林郭勒市委副书记杨志明散布诬蔑法轮功的歪理邪说。
二零零零年的八月,沙尔呼热派出所所长乌力吉用摩托车把项桂芳带到镇上,给她观看诽谤大法的录相,派出所警察秦宝库、公安局长助理赵秀发都曾经要求项桂芳交出大法书籍。
二零零一年七月,项桂芳第二次被非法关押,被公安局长助理赵秀发抓进看守所,强迫项桂芳到土豆地里干活,项桂芳被非法关了十八天,又被勒索二百元才放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半夜,霍市国保大队秦宝库、郑明道、翟拓没有开警车,雇佣了一辆出租车。郑明道对说:“跟我们到局里走一趟。”那丽环走后,秦宝库、郑明道、翟拓开始抄家,衣柜、床、阳台、皮箱,连大米袋子都翻,没有找到他们所要的,才把那丽环放回家。
霍林河政法委、公安局肆意报复,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半,在原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长陈宝文的指使下白金山等十来个人非法闯入孟呼伦家,在六岁儿子面前对孟家又一次洗劫:翻床倒柜、连枕头都拆了,抢走了二本《转法轮》,又一次强行绑架了孟呼伦。恶警郑明道、张文涛等对其非法审讯到半夜。
在非法审讯的过程中,赵秀发说:“你敢告我们,你往哪告,我们也不怕!你上诉的信,给我们返回来了,让我们自己解决。”就这样从劳教所回来不到两个月,孟呼伦再次被投进看守所。
因为被非法关押,孟呼伦等写信控告到通辽市公安局。七月中旬,通辽市公安局长胡日查、国保大队支长刘巴图来到霍林河看守所了解情况。公安局局长助理赵秀发、国保大队长秦宝库、翟托怕他们的罪行被曝光,早上七点钟就把孟呼伦从看守所带到公安局,天黑了才把她带回看守所。赵秀发多次对孟呼伦说:两个选择,一是花钱出去,二是给他们当特务。为了达到这两个卑鄙的目的,来硬的行不通,后来换成软招,请孟呼伦到饭店吃饭,最后也没能得逞。
二零零三年元旦,孟呼伦回到家后,孟呼伦去看望多年未见的老母亲,未经公安同意。赵秀发跟踪孟呼伦年仅八岁的儿子,监控一个常人朋友的家。后来从她儿子嘴里套出了孟呼伦去了二连浩特。恶警孙贺、包都冷多次给孟呼伦的姐姐打电话骚扰,后又跟二连浩特公安联系,大年三十早晨七点多,二连浩特公安恶警闯进孟呼伦姐姐家非法搜查。
二零零一年,赵秀发找周丽英要大法书,逼她写不修炼的“保证书”。周丽英不从,他就把周丽英弄到市公安局,让她贴墙壁站着,还把她塞进铁笼子,这个铁笼子又窄又矮,站不直,蹲不下,关一个小时才由家人要出。
二零零一年三月上旬,贾海英被骗到洗脑班。通辽市610办公室的刘巴图来霍林郭勒市“检查工作”, 六七个人其中有一个姓郝的,说是回访,他们与沙尔呼热镇镇长杨玉光伙同610头子万国清(当时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助理赵秀发、国保大队的秦宝库等操办洗脑班,包括海英在内的法轮功学员大约十几个人,同时被强迫关进了沙尔呼热镇的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四月,霍市610、公安局在霍林河电力宾馆非法设立洗脑班。沙尔呼热派出所两个警察先是将她劫持到派出所,后又送进洗脑班。在洗脑班里,强迫孟繁玲等十几名大法弟子看邪党诋毁法轮大法的黑材料,看邪党诋毁大法的电视片等。由街道、各大法弟子单位出人,两个人包夹一名大法弟子,不得随便出入,上厕所都有人跟着,也不准随便说话。并强迫写放弃修炼的“悔过书”,不写就继续关押。关了十五天后,时任公安局长助理的退休恶警赵秀发,勒索家人五百元钱,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霍林郭勒市新村李桂珍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电力宾馆设立洗脑班。在洗脑班里,每一名法轮功学员都派有一人监控,逼迫放弃信仰、逼写保证书,李桂珍说不会写字。洗脑班人员还逼她去跳舞,企图摧残她修炼的意志。李桂珍在洗脑班被迫害十五天。
直接参与迫害的有霍市610、政法委书记万国清、公安局局长助理赵秀发、女警赵风云、国保大队长秦宝库,翟拓、霍林郭勒市矿务局610胡本荣、朱成、以及刘翰章、包杜冷等。参与迫害的居委会的包夹人员有邱玉华、王秀芝、苏秀英、李秀兰、张建东等人。
二零零一年九月份,赵秀发、郑明道、秦宝库等人,把郭晶鑫以传大法经文为由从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当天绑架到公安局。晚上恶警赵秀发当着郭晶鑫的面,诬蔑大法,辱骂师父,郭晶鑫揭穿赵秀发种种坏事,赵秀发恼羞成怒,将郭晶鑫关到小铁笼子里,一直关到第二天上午,劫持到看守所。在关押期间,恶警赵秀发等人,向其丈夫勒索钱财,未能得逞,就恐吓说:“不拿钱就判劳教送走。”果不其然,在看守所关押了两个多月的郭晶鑫,被判了三年劳教。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末,法制办恶警满杜拉等人送往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份开始,单位就开始对郭晶鑫停发工资,郭晶鑫多次找到单位总经理刘国军(此人已经遇车祸死亡),说:“这事你得找公安局,是公安让我们给你停的,你想要工资,你去找公安文件来。”于是郭晶鑫去找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恶警赵秀发,他又推脱说你去矿区找文件。郭晶鑫又去矿区,矿区610女头目胡本荣说:“有文件,是前几年的,但不一定好使。”就这样一直拖了四年多,直到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就补一万九千多,却只给一万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张毅超和父亲张建龙、母亲符桂英都是法轮功学员,当时张毅超的父母都被非法拘留,只张毅超一人在家,霍林郭勒市610及市公安局南广场派出所秦宝库,赵秀发,翟托,乌力吉等十多人,到家里搜查,拆炕拆沙发,连菜窖也挖地三尺,结果什幺也没搜到。为了逃离仇恨和恐怖的围剿,当时才15岁的张毅超被迫离开家乡,到沈阳和大连等地打工。后来感染上了肺结核。她没有钱医治,最后回到家中,于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早上在医院去世。年仅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