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林久良女士因免费发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被大邑董场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林久良的两位家属八月十一日,两位家属再次去董场要人,指出派出所的行为是违法的,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符合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自己的亲人修炼法轮功没有错,也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相反,亲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家庭、邻里关系和睦,与人为善,对社会有益,要求立即放人。
警员彭勇凶狠地说:“人是我们关的,你喊你们的师父发功把我整死嘛……”,另一位警察立即通知大邑国保大队拘留她俩。当时一名妇女[不明身份]问她俩情况,她俩又说了一遍情况。后来该妇女被警察录口供,作为“指正”她俩“煽动宣传法轮功”的证人。
当天上午十点钟左右,大邑国保大队张建、开云等三人到了派出所采取了卑鄙的欺骗手段审讯笔录,说是向上级反映林久良的问题。笔录完后,不准她俩离开,把她俩推到派出所,用手铐铐在椅子上,还让俩名女协警非法搜身,拍照,然后要她俩在笔录本上签字,被拒绝。
下午四点钟左右,两位家属被带到大邑国保大队,国保大队以“利用×教组织散布、宣传、煽动扰乱单位秩序”(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十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