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83487
中文姓名:
迟恒
姓名拼音:
Chi 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阳光社区警务队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阳光社区警务队队长。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李学军伙同阳明公安分局、阳光社区警务队的队长迟恒(女),片警杨晓峰,警察许兆东、郑传阳等共计七、八个人,趁法轮功学员肖颜华的姐姐下楼取东西时,强行闯入肖颜华家中,非法抄走私人物品电脑一台和朋友的一个迷你小本子一台,还有几个优盘、大法书籍等,未留任何物品清单,也未给家人留有任何手续,就将肖颜华绑架到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牡丹江市肖燕华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2/牡丹江市肖燕华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310811.html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学军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7/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学军犯罪事实-29782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