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3520
中文姓名:
赵良宇
姓名拼音:
Zhao Liangy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泰安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437 邮编136200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泰安路2号
电话:0437-4376149110

局长吴涛:15104378023
副局长王德立:15104378876
副局长付*涛:13904376288
副局长李宏:13604370141
副局长金振宇(直接参与责任人)13504379000警号402186
接管此案赵良宇:15948980990
孙福刚:13604377227

近照:
家庭住址:
赵良宇:15948980990
迫害事实:
吉林省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

法轮功学员田宜富、张桂霞夫妻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被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绑架到市看守所后。女儿小田聘请了维权律师张科科、石永胜为父母做无罪辩护。

八月十九日下午,张科科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张桂霞。第二天石永胜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田宜富,看守所负责接待的人说:“凡是法轮功的案子不允许任何人接见,包括律师”。

九月十日,张科科律师第二次到看守所要求接见当事人张桂霞,接待人员让张律师到市司法局开证明,到司法局后,律师管理科陆科长和齐科长说:上面有档(吉林省内部颁发的)规定某教的案子需要律师所在地司法局(湖北)开具介绍信。张律师看完后说:这个档是违法的。

下午,张律师和家属到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控告科,控告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副局长金振宇,控告金振宇犯有如下三条罪行:一、不穿制服、不出示证件暴力执法。二、非法扣押财物不给出示清单。三、没有第三方在场非法搜查、绑架张桂霞、田宜富。

这次金振宇称此案移交给一个叫赵良宇的科员。

十日上午,赵良宇让下午来取与案子无关的财物。下午上班家属就到泰安分局后,见不到人给他打电话,赵良宇说不在单位,又让等到三点钟,小田说等不了要回走,赵良宇马上就出现了,告诉小田明天来取。

十一日上午,赵良宇让小田签写收到财物的清单,小田要求一式两份,自己得留一份,赵良宇又找借口让小田回四川开具证明其身份的证明,小田说:我的身份证就是四川的,就是证明我身份的证件还要开什么证明,赵良宇说你太磨叽了,不给你了,小田只好回家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源老夫妇被绑架 家人及律师欲辩护受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7/辽源老夫妇被绑架-家人及律师欲辩护受阻-29782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