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3542
中文姓名:
康军
姓名拼音:
Kang 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阿木尔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康军 0457-2836606
迫害事实:
阿木尔公安局副局长。

一九九九年郭彦文进京上访被绑架到阿木尔看守所关押,被罚款二千元。二零零零年,郭彦文再次进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关押阿木尔看守所,被抄家,阿木尔公安局康军、李贵森审讯,逼问:「大法书、资料哪来的?谁出主意去的北京?」郭彦文不配合,他们就把老人双手铐上吊起来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郭凤云被绑架关押在阿木尔看守所,被抄家,抢走大法书,师父讲法录音带,被逼迫写保证、签字,公安局李贵森在非法审讯时打郭凤云两个嘴巴子。郭凤云被关押六十天,罚款五千元,无奈的家人给公安局副局长康军送礼,这次因为郭凤云被关押家人花了一万多元。

二零零二年,郭彦文正在大街上行走,阿木尔公安局康军、李贵森从警车上下来,没有任何手续就把郭彦文拽到警车上,绑架到公安局。家人要求放人,李贵森要罚款五千元,郭彦文的女儿郭凤英和姑爷找到副局长康军要求放人,康军坚持要罚款,郭凤英和丈夫说:「我爸家和我家这些年被你们一次一次的罚款,现在哪儿还有钱哪!」康军说:「没有钱,就押房产!」不得已,郭凤英和丈夫为了老父能出来,把自己家的房子、家电、家具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押上了,康军和李贵森才让郭彦文回家。康军和李贵森对郭彦文女儿家的房产抵押现在还没有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5/大兴安岭阿木尔林业局警察恶行-29428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