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3
编号:
E000083648
中文姓名:
李洪云
姓名拼音:
Li Hongy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巴林左旗林东镇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巴林左旗林东镇八居民区执勤人员。

李洪云曾经学炼过法轮功。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她积极配合邪恶,监视法轮功学员。领着警察到多名法轮功学员家搜大法书籍、抄家,大年三十都去法轮功学员家监视、骚扰,致使多人放弃了修炼。至今她已两次摔断腿,只能拄拐去大小便。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赤峰市公安局的王某某和左旗林东镇派出所的蔡福云、巴林左旗林东镇八居民区执勤人员李洪云,到李圣君家非法抄家,并把李圣君绑架到左旗公安局。以赤峰市国安局柳云山、「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鲍晓宇为首的四人调查组,轮番对李圣君非法审讯。之后李圣君被关押在左旗看守所行政拘留七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4/多次被绑架、劳教-内蒙古李圣君控告元凶-32631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25/内蒙古巴林左旗恶警坏人遭恶报实例-24825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