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曾晶长期迫害本单位大法弟子,他伙同“六一零”将本单位大法弟子非法送劳教二年、扣工资七年。
曾晶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没发本单位大法弟子一分钱生活费,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八年九月发生活费一百元,直到二零零八年十月才发全工资。曾晶伙同“六一零”共扣罚本单位大法弟子一万余元。他还曾强迫大法弟子写出曾晶的住宅和姓名,目的是为了核对大法弟子的笔迹。
大法弟子已多次给曾晶讲真相,他为了眼前的利益,听不进大法弟子的劝善与忠告。
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在新晃米贝金矿被矿石压死。年纪轻轻才三十多岁,留下父母、妻子、三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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