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罗新平和她丈夫王相臣再次被便衣绑架。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吴忠市利通区法院对罗新平非法开庭。罗新平接到法院通知后到庭。当庭法官只是询问了一些常识性的问题便草草结束,当庭没有宣判结果。参与一审的是审判长:杜卫军;审判员:郭小娟、谢丰丞;书记员:马晓波。一审公诉人:马玲燕(女,非常邪恶)。
七月初,吴忠市利通区法院马晓波打电话通知罗新平,让她带上体检结果,七月四日到法院“落实一些事情”。当天上午罗新平由家人陪同到吴忠市利通区法院时,利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斌、国保大队队长马明朗已守候在法院副院长马万清的办公室。马晓波将罗新平带至法庭,有一个女的(估计是郭小娟)给罗新平宣读了判决书,诬判罗新平四年,并要求罗新平和她家人签字,被拒绝。
马晓波和郭小娟当即怂恿在场的法警(有三、四个)代签名,罗新平和家人竭力阻止,但一名法警还是给代签了。赵斌、马明朗等当即将罗新平直接劫持到了青铜峡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