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83937
中文姓名:
李松
姓名拼音:
Li S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庐山市(原星子县)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原星子县政法委副书记。

李松在对沈清秀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时,一意孤行指使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沈清秀、沈火秀各三年徒刑、陶荷英二年、许林香一年。曾有法轮功学员劝其不要迫害好人,他不听。2009年7月因超生第二胎,被人举报到纪委,被开除工作。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西星子县公安局长汪秋平做恶遭雷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16/22838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