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1
编号:
E000084152
中文姓名:
于洪雁
姓名拼音:
Yu Hongy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讷河市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讷河市政法委副书记。

自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开始,于洪雁为了个人的权益,就一直跟随摇旗吶喊,迫害大法弟子。在中央电视台公开审理李昌、姚杰等法轮功学员时,于洪雁带着讷河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张晓伟(其人都没见过该患者,是医院的王振生院长为了完成下达的任务求他帮忙)、病人家属等在全国人民面前出庭作假证。其病人是得了口腔癌后,练了几天法轮功,然而,他们却在中央电视台谎说是得了口腔炎,炼功不让吃药而死亡。法轮功学员多次给其讲真相,也不听。二零零九年的一月中旬,于洪雁肝癌转移,身亡,终年五十三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讷河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洪雁遭恶报身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193940.html#09121223116-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