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84188
中文姓名:
张春风
姓名拼音:
Zhang Chun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黑山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院长:康赢建0416-5593001办电
副院长:张春风13841642171手机、0416-2776900
副院长:吕德民13104062688、0416-5593002办、0416-5525686宅
副院长:董志伟
法官(审判庭庭长):刘力 13940620519
法官(审判庭庭长):常万生 18941601267
法官(审判庭庭长):李伟 18941601219、5593033办电
法官:张秋菊5593035办电
近照:
家庭住址:
张春风,手机13841642171,座机2776900
迫害事实:
辽宁锦州市黑山县法院副院长。

法轮功学员王瑞凤是在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在讲真相时被绑架的,并被黑山县法院非法庭审,一审为秘密开庭,具体迫害人员为黑山县法院的副院长张春风和常万山。

王瑞凤的上诉案现在也到了锦州中院,九月二十四日九点在锦州中级法院十一庭进行了二审,情况不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王林被判四年上诉 锦州中级法院欲维持诬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27/王林被判四年上诉-锦州中级法院欲维持诬判-298228.html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轮功学员王瑞凤将面临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8/%E4%BA%8C%E9%9B%B6%E4%B8%80%E5%9B%9B%E5%B9%B4%E4%B9%9D%E6%9C%88%E5%8D%81%E5%85%AB%E6%97%A5%E5%A4%A7%E9%99%86%E7%BB%BC%E5%90%88%E6%B6%88%E6%81%AF-297871.html#14917232245-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