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局长室3423113 副局长室 3422575 政委3450508 办公室3423115治安科 3418558 法制科 3415757 刑警队 3419118
迫害事实:
姜今胜、杨振芳、巫本宏三人均在任职鹤岗市工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办公室等领导岗位期间,因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遭现世现报,在同刘卫东一案中被检察院批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7/黑龙江省鹤岗市不法官员的恶行和恶报(二)-193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