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84257
中文姓名:
毛书宏
姓名拼音:
Mao Shu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浦口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浦口区公安分局 025-58841101、025-58882333-5254、025-58882334
地址:浦口区珠江镇黄山岭路28号,邮编211800
浦口区看守所 025-58140311;浦口区江浦街道黄山岭路19号,邮编211800
人员:王华(浦口区看守所人事科长)
胡宝林 浦口区公安分局前任党委书记、局长
许健 浦口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段宁晖 浦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负责刑侦)
张照松 浦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负责治安)
杨庆枫 浦口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13327729088
陈建宁 浦口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13912921618
平远武 浦口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 1332772600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一九九二年,毛书宏当南京市六合县公安局局长,其老家在南京市六合区东沟。一九九九年八月出任南京市浦口区公安局局长,正好是江氏发起迫害法轮功之后。

自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三年期间,浦口区先后有二、三十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劳教迫害,其中多人多次被绑架到看守所、洗脑班、精神病院迫害,浦口区不法警察还多次到当地法轮功学员家中抢劫,法轮功书籍等各种私人财物遭抢劫,给当地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邪恶的劳教所遭受令人发指的野蛮迫害,另外当地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还受到浦口区公安局不同程度的敲诈勒索。作为浦口区公安局局长,毛书宏对这些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陷害法轮功学员 陕西南郑县公安局长遭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5/陷害法轮功学员-陕西南郑县公安局长遭恶报-23761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