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职期间,在市、区“六一零”的指使下,积极协同高新公安分局、所领导迫害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经常骚扰法轮功学员、扣留身份证,去要时,百般推脱、想方设法不还。讲真相不听。后得脑血栓、半身不遂,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李文军到北京信访办上访被吉林市驻京办的警察截访。期间押送李文军的警察把李文军身上一千五百元人民币占为己有。到吉林市后,高新派出所将李文军送到吉林市拘留所治安拘留十五天。期满后李文军回到家,上班仅二天,高新派出所警察闫福君到李文军单位说找李文军问一些问题。到派出所后做问讯记录,就又把李文军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三天后放回。期间,李文军被强制坐板,如果坐不直,牢头就对李文军拳打脚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