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84576
中文姓名:
王志国
姓名拼音:
Wang Zhig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办公室:0311-5814312 法纪检查科:5815129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29号 (新地址)
邮编:050021
电话:(0311)85187600电话:0311-85871546、85871547、85871548、85871551、85813624、85816038、85874940
主管副检察长王治国13831175038
公诉科科长:于书峰办公电话85187809,宅电:85871046,手机13933869180
公诉科科员赵壮涛办公电话:85187629,手机:13363111302(李宇新、田淑梅案的负责人)
王小焱 石颜
检察长 张伟新(2012年2月上任)13903214312
副检察长:李新革、金连增、
侦查监察科13582100218(批捕科)科长高伟 副科长李君良、张惠敏、
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张伟 王二忙 副局长王洋
控申科科长高慧娟, 85187833,13582100218,
举报中心主任霍全兴 86042000
反贪局局长李静 (已调辛集)
纪检组长吴咏梅13582326558,办公电话:85187600
政治处主任武亭亭13833197547
案管办主任:米君安,85187801 13933010231
副主任:刘霞,85187631 213室 协办人员:靳玲攒、高倩云、朱园园、郭丽军、其他:何立恒、韩春荣、左宏、何刚、霍芬奇。 副检察长: 郝建军已退休
近照:
家庭住址:
主管副检察长王治国13831175038
迫害事实: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

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宇新的材料被递交到长安区检察院后,家属和律师一起多次申请,要求查阅指控李宇新“犯罪的扣押书证实物”等证据,律师提出分类拍照、再去会见李宇新辨认,核实这些证据后,才能更全面的向公诉机关提出书面法律意见。长安区检察院公诉人赵壮涛称自己正在休假照顾生孩子的妻子,扣押物品还在办案单位、没有随卷移交,以找不到办案单位的侦察人员为由,当时拒绝提供这些实物证据。

接着,赵状涛既没有跟家属沟通也不通知代理律师,急急忙忙的直接把案卷递到长安区法院起诉。把本来没有犯罪证据的案子不监督、不审查、不给律师提交法律意见的机会,并不负责任的起诉到法院。

长安区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王志国直言,称:一般这类案子公安怎么递上来的,检察院怎么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10/石家庄市长安区610及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301312.html
好心人被绑架构陷 家人控告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6/好心人被绑架构陷-家人控告检察院-29859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