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27
编号:
E000008460
中文姓名:
宋之雨
姓名拼音:
Song Zhiy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哈尔滨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 邮编:150056
戒毒所一大队队长 赵伟 电话:0451---82424046
哈尔滨戒毒所所长:陈桂清 b-0451-82424046、82424093(办)
哈尔滨戒毒所管理科科长杨某 b-0451-82415994(办)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哈尔滨市戒毒所管教,对关押在该所之大法弟子打耳光、后脑勺撞墙、骂下流话,或将反铐吊在床头上等酷刑迫害。强迫大法弟子反覆地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和佛教的一些东西,不写“三书”就蹲着,不让吃饱饭。

张丽娟因为是法轮功学员,她没有做错事,她拒绝劳动,队长王丽梅和管教宋之雨说:所里规定不劳动一天只吃一顿饭。

2012年10月17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刘丽杰和赵娟家属聘请的两位正义律师来到戒毒女子劳教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依法代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宜,遭接待人员拒绝。律师找到了副所长武振东、管理科科长郭彤旭、法制科科长宋之宇,他们依次审核了律师提交的会见手续:律师执业证、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在押劳动教养人员专用介绍信》。不料三人均以还需上级部门黑龙江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出个批准手续,要省委「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批条为由拒绝律师会见,还说没有赵娟这个人(佳木斯公安办案荒唐,在不认识也不查明赵娟身份的情况下,把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陈秀玲的名字安在赵娟身上,后匆匆将赵娟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十学员被非法劳教 律师起诉劳教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2/佳木斯十学员被非法劳教-律师起诉劳教所-265390.html
大庆张丽娟自述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的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8/102817.html
齐市双合女子劳教所和哈市戒毒所对我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9/10147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