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三年十月七日,“610办公室”及公检法联手,曾经冤判法轮功学员李继峰六年刑期。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李永波租用舒兰市粮食局招待所办洗脑班。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有:正阳小区的刘国兴、莲花乡的梁万林、白旗镇保安村的谭雨玲、法特镇王大村的金丰连、刘立华、谷庆波等。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起,李永波在舒兰市小城镇下营村原收费站(对外叫法制教育基地)办洗脑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教师姜跃军、姚春燕夫妇;平安镇的续文国;七里乡九胜村的王文田;白旗镇保安村的谭雨玲;南城街的宋世权、郭志娟;开原乡的李志;平安镇的郭淑君;莲花乡的马玉燕、刘桂娟;冤狱十三年刚出来的白旗镇的刘文涛。
二零一四年八月以来,小城镇下营村的洗脑班就成为吉林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地点。据不完全统计,被非法关押、洗脑迫害的外地法轮功学员如下:
2014年10月9日,永吉县的张春舒、窦翠芳被劫持到洗脑班。
2014年10月14日,桦甸市杨文霞和郑淑兰被劫持到洗脑班进行迫害。
2014年10月16日,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叶树茂被绑架到洗脑班。
2014年10月18日下午,叶树茂的家属和亲戚朋友一行13人在探望过程中,被舒兰市公安局绑架拘留。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舒兰市法轮功学员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告上本地法院和最高检、最高法。只追究江泽民一人的法律责任,不追究当地直接参与迫害的610、公检法人员的罪行,这本是舒兰法轮功学员的善良之举。然而李永波不但不珍惜给自己赎罪的机会,还利用诉江状指使舒兰市公检法人员加重迫害,辜负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挽救。
自二零一五年六月起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如下:新村街的李占录、曲香梅、陈淑英、娄树芹、宁婶被劫持到南城派出所非法审问;吉舒镇的孙燕萍、陶淑清、杨殿英被非法拘留15天后,又被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水曲柳镇的毛亚芹和华本芹;新村街的国庆芬和张兰;北城街的卜庆范、田凤、张小艳、王剑锋、张忠英;一中学校的张淑丽;铁东街的王淑新;法特镇的孙东伟和王新宇、潘景贤、关芹、周静华;南城街的佟振杰、李涛;白旗镇的曲秀敏;开原镇的田文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绑架或非法拘留、洗脑。
被骚扰和绑架未遂的法轮功学员有:南城街的姚××、谭××;法特镇的韩明河、徐忠霞、金贵生、李凤娟、赵艳华、王秀梅;吉舒镇的陈云芳、魏淑珍;亮甲山乡的王洪任;莲花乡的王玉臣、徐士坤;环城街的郭秀清、王瑞梅;北城街的牛玉霞、杨晶、张××;铁东街的侯××、老五、香子等二十多人。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蛟河市的刘俊堂、陆润凤、何雨石、潘颖、王爱国、吴德修、周金娥、苏荣华和王克民夫妇等十人被劫持到蛟河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后绑架到舒兰洗脑班继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