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3日,黑龙江省戒毒所恶警指使三个刑事犯黄启贤、鲁佩英、周丽娟对拒绝“转化”而被强行关在小号的大法弟子姜荣珍大打出手。三个恶人把姜荣珍打得奄奄一息后,从地下室拽到中庭逼其写三书,当时姜荣珍已昏迷,三个人说其抵赖,又大打出手,直至姜荣珍死亡。恶警队长张玉书、张海朋、郭彤旭、史连江、王科长等一看死了,忙把大夫找来包上被,说上医院抢救。大法弟子姜荣珍就这样被活活打死。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赵桂英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三大队。她的亲人去看她,亲人们只能隔着大玻璃用电话跟赵桂英交谈,赵桂英还被迫戴着劳教牌。还没说上几句话,值班的警察就强行撵走了赵桂英的两位亲人。当天值班的警察有吕培红、聂磊、牛晓云、郭彤旭、武振东。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刘丽杰和赵娟家属聘请的两位正义律师来到戒毒女子劳教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依法代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宜,遭接待人员拒绝。律师找到了副所长武振东、管理科科长郭彤旭、法制科科长宋之宇,他们依次审核了律师提交的会见手续:律师执业证、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在押劳动教养人员专用介绍信》。不料三人均以还需上级部门黑龙江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出个批准手续,要省委「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批条为由拒绝律师会见,还说没有赵娟这个人(佳木斯公安办案荒唐,在不认识也不查明赵娟身份的情况下,把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陈秀玲的名字安在赵娟身上,后匆匆将赵娟非法劳教)。十月二十四日,律师用EMS特快专递给黑龙江省劳教管理局局长孙平、戒毒劳教所所长张洪彦和管理科科长郭彤旭,要求他们依法批准会见。劳教局长拒收邮件,邮件从邮局原路返回,张洪彦和郭彤旭都回执了「本人签收」。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刘丽杰家属聘请的律师一人再次去了劳教所,找到管理科科长郭彤旭(办公室0451-82447045),要求办理会见手续。郭说劳教所的意见还是不能会见,并称这也不是他们一个劳教所的做法,全黑龙江省的劳教所都不让律师会见。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项晓波的母亲在三位亲友的搀扶下,经过一夜的火车颠簸,又倒了两次公交车,好不容易来到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没想到劳教所大队长女警刘巍和另一个着便装的女警冲上来,大声质问三位亲友是干什么的,是不是炼法轮功的?随后就开始大声叫嚣撵他们出去。不一会,管理科科长郭彤旭冲上来,怒气冲冲地大喊大叫,威胁如果再不走就要叫派出所来抓人,还用手推家属,过程中还有四个男警察冲上来撵人。